2013年,辽宁省朝阳市云接寺清代壁画被“修复”得面目全非,经调查,施工单位并不具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云接寺的勘察、设计资质,而聘请来的画师对壁画的“修复”,是直接在壁画上重绘了一幅截然不同的画作,效果令人咋舌,色彩艳俗红配绿,人物形象被网友调侃为“仙人变花大姐”。无独有偶,近期,辽宁省绥中县永安堡乡小河口村一条“最美野长城被砂浆抹平”的帖子引发关注,网友质疑这种修葺还不如不修。
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,此次修缮经过国家文物局的审批,方案的设计、批复、工程监理和验收每一步都合理合法。然而,修缮历史文化建筑最重要的原则是保留其原始风貌,修旧如旧。昔日古朴沧桑的长城被游人破坏的文物古迹,如今变成了一条“乡村公路”,到底是该负责人闪烁其词、文过饰非、另有隐情,还是有关部门不了解文物古迹修复原则,把关不严,监管缺位,造成现在舆论哗然值得深究。
华夏五千年文明,有着无数的历史文化遗迹,文物古迹承载着上百年至上千年的历史文化,蕴含着历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,是古人留给后世的一笔无法估量的文化财富,必须谨慎保护。我们理应承认,这段长城已有几百年的历史,风化严重,失修已久,如果放任不管,不仅可能倒塌,还会伤及游客安全,修缮实属应该,确有必要。但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、保养、迁移,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;同时,2006年颁发的《》明确要求,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,长城段落已经损毁的,应当实施遗址保护,不得在原址重建。或许,正如那位文物保护部门的负责人所说,施工单位在修缮前也许办理了审批手续,但是在具体修缮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了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规定。
众所周知,不可再造的特性决定了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要比一般物品更严谨,更苛刻。“不改变文物原状”、“修旧如旧”是文物修复必须遵守的“金科玉律”。如果没有权威的专家学者进行指导监督,没有尊重历史、尊重文化的规划方案,不能参照文物修缮标准进行科学施工,那么所有“抢救性”修复行为最终都有可能演变为“破坏性”修复。经过不科学的改建和修缮后,一些古建筑虽然身形犹在,却失去了原来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,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其他建筑风格也格格不入。
依笔者看来,应该保留长城现有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,如果不能在保护与修复中保存文物的历史、科学、艺术等价值,还不如抱残守缺,让其静静展现其历史的真实,否则修缮效果将适得其反。回过头来细想,在类似事件中最重要的环节应该是部门的监管,特别是文物保护部门应该承担起主要责任。这种责任不只是审批,也不只是事后调查,而应该提前介入、动态跟踪、全程监管到位。比如在审批时严格审核修缮单位的工程资质,前期对直接参与修复的施工队进行专业培训;在中应派专家进行指导和定期检查,遇到重大施工问题及时叫停,而不是等工程完工后才出面进行验收。
所以,对于此次修缮,必须追查清楚。从根本上说,这已涉嫌破坏文物,必须由司法机关介入,对此立案,根据长城的破坏程度,追查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,依法惩处。希望那些借保护文物为名被游人破坏的文物古迹,对文物进行过度开发的地方或单位,不要再干这种弄巧成拙、画蛇添足的傻事,否则,我们对不起历史,更对不起未来。